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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更加重视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7日作者:

     全国检察机关派出派驻监所检察机构建设工作会议今天(16日)闭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以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发挥派出派驻监所检察机构“三个维护”的职能作用。

  孙谦指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的意见》是推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以落实《意见》为契机,规范派驻检察室的设置,规范派驻检察室主任和派驻检察人员的配备,理顺派驻检察室与监所检察部门的关系,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管理。

  孙谦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适应形势发展,更加重视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以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发挥派出派驻监所检察机构“三个维护”的职能作用。一是派驻检察人员既要借助科技手段,更要深入“三大现场”和禁闭室、会见室等,加强对监管活动的日常巡视监督,及时发现纠正监管违法问题。二是加强监管场所突发事件的防范,突出做好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脱逃等监管事故的检察工作。三是依法严厉打击被监管人特别是“牢头狱霸”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强化监督,促进提高监管改造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在押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犯罪的发生。四是把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作为监所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价值追求,加大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力度。五是严肃查处徇私舞弊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监管渎职犯罪。

  孙谦要求,要以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派驻检察业务日常管理制度、刑事羁押期限监督机制以及派驻检察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并完善同级派驻检察与上级巡视检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要以提高执法监督能力和应对监管场所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引导派驻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积极开展派驻检察人员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对派驻检察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加大派驻检察人员交流轮岗力度,加强监所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提高派驻检察人员的理论素养。